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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芝麻信用报告,申请加拿大签证的实与虚| 邦加移民


2018年11月23日,加拿大移民、难民与公民部(IRCC)发布通告,在中文世界引发了不小的关注。



在这则通告中,移民部表示,为了便利中国公民申请加拿大的旅游签证,中国游客可以选择提交《芝麻信用签证报告》,用作财务能力证明

然而,许多媒体在报道中,忽略了该“通告”中的限定条件——“申请加拿大的旅游签证”。换句话说,不是所有的签证,均可以用该报告作为财力证明。



谈起“旅游签证”,许多人并不以为意,觉得这是最简单不过的签证。然而,正是缺乏正确的理解与掉以轻心,很可能造成你申请遭拒、追悔莫及。同时,还影响了你日后的加拿大规划。



误区一:“申请“旅游签”又不是移民,谁都可以办!”


事实上,无论是前往加拿大的临时居民(旅游者、学生、务工者)签证,还是加拿大永久居民签证,均属于《加拿大移民及难民保护法》的管辖对象。

根据《加拿大移民及难民保护法》第91条,除加拿大注册执业律师、加拿大执牌移民顾问 (RCIC/CRIC) 、魁北克省公证师以外,任何人不得为他人提供有偿的移民咨询服务,不得代表他人准备、递交有关移民、难民与公民法的任何申请



在中国国内,旅行社、留学中介、移民中介,大都宣称自己可以“代办”加拿大旅游签证。然而,事实是,绝大多数并不具备哪怕是申请“旅游签证”的资格

这些“黑中介”的选择是:

(1)不填写IMM5476“代理人表”,冒充客户本人,模仿客户签字;(2)填写IMM5476“代理人表”,冒充客户的亲朋好友,声称提供“无偿帮助”。

因此,检验对方是否为“黑中介”的方法如下:

(1)询问、查询对方的身份:是否属于加拿大注册律师、加拿大执牌移民顾问、魁北克省公证师三类人中的一种? (2)否能够给你提供IMM5476“代理人表”并请您验证信息后,在上面签字。


误区二:“申请“旅游签”又不是移民,不必太较真!”


一般而言,申请旅游签证,往往是申请人与加拿大建立联系的第一步。在填写申请表、准备相关文件的过程中,申请人的信息就会提交给加拿大移民部。因此,走好第一步至关重要 《加拿大移民与难民保护法》第40条,对“虚假陈述”(Misrepresentation)专门作出规定。所谓“虚假陈述”,指的是申请人直接或间接提供虚假信息,或者对有关事项隐藏具有实质意义的事实,导致或可能导致移民官误判

“虚假陈述”的范围很广,包括申请者提供的表格、数据、支持申请的所有文件、移民官员通过电话或实地调查的发现、面试交谈的发现、从第三方拿到的数据,以及隐藏付费代理人等等。 在移民和签证的申请过程中虚假陈述,会导致有关人员(包括永久居民和外国人)在加拿大成为“不得入境的人”(inadmissible),并且因虚假陈述而不得入境的期限为五年。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申请的类型,包括各类移民项目、学习许可、工作许可以及访问(旅游)签证的申请。

同时,“虚假陈述”也会导致被认定为“欺诈”,根据加拿大刑法,“欺诈”是可公诉的罪行。如果被定罪,犯罪人可能会因此而面临巨额罚款甚至监禁。

比起有资质的法律人士,国内的“黑中介”办理“旅游签证”的收费低廉,受到了广大国内朋友们的青睐。但是,由于没有通过系统性的加拿大移民法律训练,又不存在任何有效的监管,这些“黑中介”提供的服务,既是不合法的,而且是极端草率的。

比如说,不当或者错误地填写申请人的信息,为了做文件方便,采取“删繁就简”的办法,客观上造成了“虚假陈述”的情况。如果申请人有进一步申请加拿大其他种类签证的需要,之前的错误或者失误,容易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。

因此,建议申请“旅游签证”的朋友们,要谨慎行事,不要觉得“旅游签”是“小事”,不要因为“黑中介”收费低廉,就把您的档案与命运交给“黑中介”,造成您利益的损失。


加拿大邦加移民总部


首先,我方坐落于加拿大魁北克省蒙特利尔市,是一家有资质的加拿大联邦公司。公司旗下,拥有加拿大联邦执牌移民顾问、魁北克执牌移民顾问、加拿大魁北克省司法部委任的宣誓师,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,以及与公司形成战略合作的律师事务所、会计师事务所、公证师事务所等,可以全方位、立体式为您提供高品质的服务。


其次,我方所接的每一个案例,均由律师、顾问亲自操刀,确保质量。我们的成员来自不同国度、拥有多元的背景、具备精湛的业务素养以及真实、正直与奉献的品格。我们深知,移民事务是关系者一个人、一个家庭命运的重大事务,必须如履薄冰、勤勉有加。


再次,我方报价公道,从不与其它公司比价。如果您是希望寻求廉价、草率与工厂式服务的话,我们便不是您的选择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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